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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风民俗

独龙族简介

添加时间:2012-03-29 10:23:27   浏览次数:2018  

   历史上,独龙人没有统一的族称,往往以其居住的地区或河流作为自己的名称,如“独龙”、“迪麻”等。独龙族的族称始见于《大元一统志》丽江路风俗条,被称为“撬”。明清时“俅人”、“俅曲”、“曲人”是汉族对他们的称谓。新中国成立后,根据独龙人民自己的特点和意愿,正式定名独龙族。

  独龙河流域这片山河壮丽的土地,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上的一部分。唐宋时代属“南诏”、“大理”地方政权管辖;元、明、清三代属丽江木氏土司(纳西族)的统治。清《云南通志》中曾有“俅人,丽江界内有之,披树叶为衣,茹毛饮血,无屋宇,居山岩中”的记载。

  清代中叶,独龙河和怒江曾被划分两段,分别受丽江木氏土知府所属的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管辖。据记载,当时独龙族人民被迫以黄蜡三十斤、麻布十五丈、山驴皮二十张为贡礼, 每年按期向维西康普土千总纳贡。后来康普土千总把独龙河上流地区转赠给西藏喇嘛寺,由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向独龙人征收“超”费,菖蒲桶(贡山县)喇嘛寺也来征收香火钱粮,而康普土千总仍照例征收贡物。东邻傈僳族统治者,也经常越过高黎贡山,掳掠独龙人当奴隶 。独龙人继续抵抗了好几代,残暴的统治者曾先后杀绝了独龙人的几个家族,并强迫独龙人缴纳贡物,号称"尸骨钱粮"。独龙族人民就这样世世代代受着苛重的剥削和压迫。

  辛亥革命后,独龙河划归菖蒲桶殖边公署统辖,1918年改为行政委员会公署,1933年又改为贡山设治局。国民党反动派通过各族土司头人,对独龙族人民的剥削压迫有增无减,各种苛捐杂税压得独龙人进一步陷入苦难的深渊。

  虽然如此,在那反动统治的年代里,人数不多的独龙人却爱憎分明,对强暴的压迫者英勇地起来进行反抗斗争。1932年,独龙人掀起了一场反对察瓦龙土司压迫的斗争。

  近百年来,帝国主义的魔爪不断伸入我国西南边境,大批帝国主义分子披着旅行家、宗教家的外衣,潜入怒江、独龙河一带,进行间谍活动。1907年在怒江发生的“白哈罗教案”,就是当地藏、傈僳、怒和独龙等族人民,对法帝国主义进行的反抗斗争。

  独龙族人民警惕地守卫着祖国的边疆,在长期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中,与周围的汉、怒、傈僳、白、藏、纳西等各民族人民同命运,共患难,结成了骨肉情谊。各族人民之间,从来是亲密交往、相互合作,这对促进独龙人的生产和生活,也起了积极的作用。汉、白、纳西、傈僳等各族人民把砍刀、小铁锄、铁斧等先进的铁制工具及食盐、土布等生活用品带到独龙河,促进和方便了独龙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,同时并换取了当地的黄连、贝母、兽皮等运往内地,丰富了内地人民药物和其他生活方面的需要。又如从前独龙族人民没有计数观念,用结绳刻木记事,汉、白等族人民进入独龙河后,由于发生贸易关系,因此教会了独龙族人民用苞谷粒计数,独龙族人民常念念不忘地说:“汉人是我们的亲兄弟,汉人帮助了我们”。